沼氣發電

       近年來隨著國際間溫室氣體減量議題的發酵,及循環經濟發展日受重視,養豬場的豬糞尿水已被視為資源,相關環保法規並已配合調整,除了允許回歸農地作為肥分之外,亦希望能充分再利用豬糞尿水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沼氣,由於沼氣中的主要成分為甲烷,其全球暖化潛勢(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GWP)為二氧化碳25倍,如能進行再利用或燃燒產生電能,不僅增進能源多元化,亦能減少甲烷排放,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的效用,一舉數得。

       推動沼氣發電除可促進養豬產業現代化,提高農民收益,也有助於能源多元化之政策目標。透過本會計畫推動,已逐步建立豬農對沼氣發電之認同及建置意願。未來除了延續相關推動工作外,亦將協助養豬場進行環境管理、除臭、資源再利用等工作,輔導養豬場自場化製小型斃死豬處理技術。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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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氣是畜牧廢水處理過程中厭氧醱酵後的產物,收集沼氣即可進行再利用,再利用有很多種形式,其中用以產生電力即為綠色能源,可降低溫室氣體效應、達到綠色能源貢獻及環境保護的目的,亦幫助畜牧業提升廢水系統效能與減免水污費,促進畜牧業產業升級與永續經營。

設置沼氣發電的必要條件是進行厭氧醱酵,此一廢水處理步驟對於改善放流水水質有莫大幫助,而水污費的課徵是依水質程度調整,所以放流水質愈佳則水污費愈低。另外經厭氧醱酵後的沼液沼渣尚可進行農作物施灌,也能減免水污費。至於沼氣發電所發出的電可以售給台電,尚可為畜牧場帶來額外收入,更重要的是還能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盡到環境友善的責任,有助於提升企業形象及品牌價值(綠能豬、環保豬)。

可以,在國外皆有禽畜糞(牛糞、雞糞)沼氣利用的實績。同時,若以禽畜排泄物處理時之甲烷排放量估算,則以牛糞最多,豬糞次之,雞糞最少。但各種糞便用以發電的技術流程略有差異,可洽本部委託之工研院輔導團隊協助規劃(電話:049-2345225)。

一套完整的沼氣發電系統,除了畜牧場原本的三段式廢水設施,尚需額外裝設脫硫、脫水、儲氣與沼氣發電機等設備,方得以確保沼氣發電機維持正常運行。目前國內已有多家專業沼氣發電設置及維修廠商可以提供專業服務。同時,國內也已有數家沼氣發電能源公司,以分潤、入股或承租等合作模式設置養豬場沼氣發電系統。詳細資料可洽本部委託之工研院輔導團隊(電話:049-2345225)。

是的,國內養豬場沼氣中硫化氫含量經檢測達500至8,000 ppm,當硫化氫濃度過高時,易使沼氣發電機造成腐蝕、損壞,而水分過多恐造成發電機引擎熄火與發電不穩定等問題,因此脫硫、脫水設備是十分重要的。

初步自行檢測可觀察沼氣儲存與運輸管路上是否有異常積垢、裂痕,並請進行裂縫修補與強度補強。另亦可洽本部委託之工研院輔導團隊,備有沼氣側漏偵測器,可協助找出洩漏位置,維護沼氣利用效益。

台電公司目前可採取「併內線、全額躉售」,即發電自用也以沼氣發電躉購費率(108年公告為5.0874 元/度)進行躉售,且台電保證收購二十年。而「併內線、全額躉售」申請流程,與再生能源台電併網申請流程相同,併網相關問題可洽詢台電各區營業處再生能源業務窗口與本部委託之工研院輔導團隊(電話:049-2345225)。

本部於107年3月23日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3條規定,將「禽畜糞尿資源化設施」,包含禽畜糞尿肥料化、能源化或材料化所需之設施,列為畜牧設施類別之一,故農牧用地成立沼氣發電共同處理中心,蒐集農業廢棄物集中處理或共發酵,於場外獨立設置者,該土地面積2公頃以下,設施使用面積未超過60%,得依容許辦法申請容許使用。

不會。有鑑於科技日益先進,日前市面上已開發出沼氣發電機監控系統,可將發電機運轉狀態綁定於農民及業者的智慧型手機中,使農民、業者透過手機隨即可掌握發電機運轉之狀態,以便即時將故障排除。

國內養豬場廢水系統經厭氧發酵後所產生之沼氣,其中甲烷濃度高達60.06% ~ 76.95%,此濃度已符合沼氣發電機運轉基本需求,每頭豬平均一天約可產0.1m3沼氣,而每0.7m3之沼氣即可產生一度電。以5,000頭的豬隻規模試算,一天共可產生500m3的沼氣量,一天的產電量約為714度,換言之一個月即可產生214,202度,不論是要於售電或者自用皆具效益,有興趣的養豬朋友不妨可以試算看看!本部也已委請工研院輔導團隊進行專業實場訪視輔導及效益評估,有任何問題皆歡迎與該團隊聯繫(電話:049-2345225)。

當然有。依據本部委託之工研院輔導團隊統計,截至107年12月底全國已有1,452,927頭豬投入收集沼氣再利用的行列;其中有489,787頭豬、共計52案(81場)投入發電,發電總建置容量約為4.1MW,更多成功案例之詳細分析請洽工研院輔導團隊(電話:049-2345225)。

沼氣除了用來發電,因沼氣中含有60 % ~70 %之甲烷(天然氣),作為燃料更方便運用,牧場常見的沼氣再利用形式包含:沼氣專用瓦斯爐進行加熱應用、沼氣鍋爐供應熱水與蒸氣、沼氣保溫燈進行畜舍保溫等。沼氣經脫硫與增壓處理,皆可獲得穩定使用之成效,同時降低能源成本。如需專業技術諮詢及政府獎補助方案說明,請聯繫工研院輔導團隊(電話:049-2345225)。

養豬場三段式廢水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厭氧污泥含有豐富的微生物菌相,其活性及濃度適合作為工業廢水的植種污泥,可以改善工業廢水處理設施中生物處理之效率,同時提升養豬場廢水系統處理效能及有效處理容積。

有。本部針對飼養1,600頭以上有合格牧場登記證或領有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並建場中之養豬業者,提供多項獎勵及補助項目,如:設置沼氣發電獎勵金、高床設施、雨廢水分流系統、沼氣發電相關設備(施)、售電獎勵金等。另外,不想一次投入巨額成本進行沼氣發電的養豬場,也可以考慮本部目前推出的沼氣再利用補助方案,該方案無頭數限制,補助項目包括「廢水及沼氣前處理設備(施)」及「沼氣再利用設備」。相關詳細資訊可洽工研院輔導團隊(電話:049-2345225)。

本部沼氣政策之各項補助對象為非公司組織經營之自然人,得為畜牧場負責人或管理人[如非畜牧場負責人,須檢附畜牧場持有人(負責人)申請同意書],畜牧場則須具有合格牧場登記證或領有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當然有,設置沼氣發電設施所需資金,可向全國農業金庫或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申請「農業節能減碳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可達3,000萬元,貸款利率的部分農(漁)民為1.04%,農(漁)民團體農企業則為1.68%,相關詳細資訊可參考農業金融署有關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修正規定(http://www.coa.gov.tw/ws.php?id=250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