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漁電共生』─魚塭場域土地租賃契約書及水產養殖使用契約書」參考契約條款
公告本所東部海洋生物研究中心「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長期進駐申請相關事項
公告本所「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長期進駐申請相關事項。
修正本會一百零七年三月十六日農企字第一○七○○一二二○七號公告事項三內容,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十五日生效
修正「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之第8區至第13區等6區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十五日生效
修正「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名稱並修正為「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