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再生能源相關促進法:為防禦農業主權,設定農地上安裝光電系統規範


為加速再生能源發展,法國於2023年3月11日公告相關法律(編號2023-175)。2022年,法國是唯一未能實現歐盟23%再生能源目標的國家,此法規有助於加速追趕法國在再生能源發展落後的部分。其內容以四大方針為主軸:規劃再生能源計畫、簡化作業流程、保護尚未被人工開發的土地以及更有效地分享這些能源產生的價值

此法特別加強在加速光電推廣的制度上,以實現2050年光電發電量再增加10倍、裝置容量超過100  GW的目標。



(Xavier Remongin/agriculture.gouv.fr)


▼農業光電的定義

「農業光電」指的是利用太陽能板產生電力,同時維持或促進農業生產的系統。這項規定為在農業用地上安裝太陽能光電板提供了新的框架,以「優先保障糧食生產」的方式,協調糧食主權與能源自主之間的議題

 農業光電設施的標準

農業光電設施必須至少提供以下一種服務,並確保農業經營者可獲得可觀的農業生產及可持續性收入

1.提升農業潛力與影響力。

2.氣候變遷的調適。

3.風險的防護與對抗。

4.改善動物福祉

如果安裝光電設施有以下其中一項情況,則不可視為農業光電:

1.對上述其中一項服務造成重大損害,或對其中兩項服務造成有限損害。

2.阻礙農業生產成為農地的主要活動

3.是不可逆的:光電設施安裝之後,即使專案結束並拆除光電設施後,區域內如土壤、生態環境等,沒法恢復成原來的狀態。

▼審查與許可

農業光電的安裝計畫將由省級自然、農業和森林場域保護部門委員會(CDPENAF)審查批准。當行政機關收到農業光電設施許可申請時,應通知有關鄉鎮市長和跨市鎮公共合作機構的主席。行政機關可要求光電設施拆除和場地還原所需的財務擔保,這在經營權轉讓情況下非常重要

規範農業和林業區域的土地上安裝太陽能板可行性的規定

除了農業光電設施之外,不得在省長依據農業商會的提議批准規範文件中確定的區域以外,安裝任何太陽能光電系統。該框架文件明確界定哪些農業和林業地區可以開放用於安裝太陽能設施,並規定在這些地區的安裝條件,必須確保能維護糧食主權。在這些區域內,只能選擇被視為「未開墾」或在法律頒布前達到最短期限內未開發的土地作為安裝太陽能設施的場地

當框架文件生效後,CDPENAF將對位於此定義下的農業和林業區域上安裝的設施發表簡單的意見。在框架文件發布之前,太陽能設施安裝計畫需得到CDPENAF的正式批准

最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若安裝太陽能設施需要砍伐超過25公頃的森林區域,將不會批准安裝太陽能光電設施。這一規定適用於該法公布之日起一年內提交的申請案件


參考文獻

  1. Ministère de l'Agriculture et de l'Alimentatio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od). 2023.03.27. Loi relative à l’accélération des énergies renouvelables : un cadre pour les installations photovoltaïques sur terres agricoles, en préservant la souveraineté alimentaire (https://agriculture.gouv.fr/loi-relative-lacceleration-des-energies-renouvelables-un-cadre-pour-les-installations)
  2. Ministère de l'Agriculture et de l'Alimentation. 2021.10.07. Commission départementale de préservation des espaces naturels, agricoles et forestiers (https://www.ecologie.gouv.fr/politiques-publiques/commission-departementale-preservation-espaces-naturels-agricoles-foresti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