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相關文件撰寫專班
一、活動說明:
為使漁電共生兼顧環境生態保護及社會經濟發展,截至111年10月中旬,經濟部已公告9,715公頃「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及8,248公頃「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專區範圍」,未來光電業者若擇定前者申設地面型漁電共生,須提出「環社友善措施自評表」連同電業籌設文件一併提送審查,若擇定於後者區位申設,須提出「環社因應對策報告」並提送審查,審查通過文件將作為業者辦理電業籌設或再生能源同意備案之環社檢核證明文件。
為協助業者得就經濟部所公開之漁電共生設置區位資訊(即辨認議題),有效率並完整地撰擬各項申請文件,並確保文件內容符合審查規範,經濟部除製作漁電共生非先行區環境與社會檢核「因應對策指引」及「環社友善措施自評表填寫範例」並公開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另為促使有意願申設漁電共生之業者能充分瞭解漁電共生環境與社會檢核申請文件之撰寫技巧,爰辦理本說明會。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四、對象: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請協助轉發會員參加)、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請協助轉發會員參加)、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太陽光電公共政策倡議委員會(請協助轉發會員參加)、中國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及各地養殖協會(請協助轉發會員參加)、中華民國全國漁會及各地漁會(請協助轉發會員參加)、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請協助轉發會員參加)。
五、活動場次:
本次活動為使更多有意願申請或了解漁電共生者得參加,特於台南、台中辦理兩場專班,可自由選擇方便之場次報名。
(一) 台南場:
l 時間:111年11月4日(星期五) 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l 地點:沙崙綠能科技示範場域E棟-E104國際會議廳 (711台南市歸仁區高發二路360號)
(二) 台中場:
l 時間:111年11月9日(星期三) 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l 地點:集思台中新烏日會議中心-瓦特希羅廳 (414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
六、會議議程:
七、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HsKuJAzYRKXtBM1D7,額滿為止。
八、注意事項:
(一) 考量防疫及場地限制,每場次以130人為上限,各單位(公司/組織)出席人員以2 名為限。
(二)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與會者應自行攜帶並全程配戴口罩,未配戴口罩者不得入場;進入會場請先經工作人員量測體溫,經測量有發燒(額溫≧37.5℃為準)者不得入場,以保護全體與會者權益。
(三)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王思婷。電話:(03)591-4367;電子信箱:st.wang@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