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電技術發展中的公民參與

  相較於其他再生能源,德國民眾對太陽能的接受度普遍較高(高於風力、沼氣等),而農電接受度又高於地面型太陽能板,主要支持原因是農電能結合種植與發電,有望降低糧食生產及發電間的土地利用衝突。然而,一般大眾的接受度不等於本地居民接受度,實際推動時仍需考量其他層面,例如經濟可行性、發電設施的生命週期(包含回收與棄置)、產糧品質等等,才能做出完整評估。許多民眾透過調查表示,他們對農電最大的擔憂是破壞自然景觀,衝擊本地區域特色及相關利益,影響觀光休閒等在地產業。因此,民眾的看法形成一種「基本上贊成,但不要蓋在我家旁邊」的矛盾心理。

  本研究運用「負責任的研究和創新(Responsible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RRI)」概念,評估公民對農電技術的看法;RRI要求在農電技術開發過程中,及早以審議形式納入公民參與。研究團隊包括卡爾斯魯理工學院、斯德哥爾摩大學、歐盟區域策略創新中心、耶拿大學及亥姆霍茲環境研究中心的學者,透過舉辦公民工作坊,在建造首座農電示範場前針對民眾展開的農電觀點調查,分析相關創新過程和早期技術開發階段。該工作坊旨在討論農電對景觀、生物多樣性、經濟和法規架構標準的影響。團隊邀請在休閒娛樂層面有機會接觸農電示範場的民眾(意即可能受到「衝擊」的人)參與工作坊。為避免讓民眾參與淪為理論,研究團隊實際走訪預計建設示範場的地點,標註於地圖,匡列出可能「實際接觸」示範場的人口,例如常在該地騎腳踏車或散步的民眾,以及能從家裡直接看到示範場的民眾。以此標準搭配當地戶政機關資料,共邀請2,176名成年公民(介於18-80歲)參與公民工作坊,其中共35人報名參加,26人出席。報名參加人數較少的原因可能是,邀請信已經說明該工作坊對市政府發放示範場建設許可的流程並無直接影響。26名出席者中有23位男性、3位女性,年齡分布為20歲以下1位、40-49歲之間5位、50-59歲之間9位、60-69歲之間6位(其中3位超過65歲)、70-79歲4位,1位不透露年齡。

▲Bodensee-Oberschwaben地區地圖,星號代表示範場建設地點

圖片來源:Ketzer et al.(2019)




  在工作坊中,首先向與會者簡介農電技術及方法,接著將工作坊分為三個階段。首先分四張長桌同時進行討論,確認要探討哪些農電議題。在此階段參與者得提出與個人及全體相關,且為與會者所關心的議題,而非只能討論研究團隊預擬的問題,以避免預設立場。到了第2階段,共同選定4項將在第3階段以世界公民咖啡館形式進行探討的研究主題,期望透過較為深入的個別互動,對於與會者的農電觀點有全面性的了解。使用長桌討論的目的是讓與會者有機會提出「自己」的問題納入討論,讓整個討論更具建設性,內容也更有創意。每桌都會由一位研究人員蒐集與會者分享的重要內容。關於農電風險的討論是就廣泛一般性的農電來談,並非針對該示範場。討論結束時蒐集所有提出的議題(寫在小卡上回收),將議題歸類到8項主題,再請與會者選出他們認為最重要的主題,每人最多選3項,每項只能給1分;最高分的主題依序為農電與能源轉型(Energiewende)、農電與景觀、農電與獲利者、農電與政治(以上4項被選為階段3的討論主題),再來是農電與開發潛力、農電與技術需求、農電與「時代精神」(Zeitgeist)和永續性,最後是農電在德國。

▲農電議題工作坊討論示意圖


  第3階段使用世界公民咖啡館方式來進行,目的是讓與會者能在相對開放的環境進行討論,而不採用集中全場注意力的討論方式,亦即不存在主持人這種採訪提問的角色。一般來說進行方式為每桌由一名桌長(可能為與會者之一)帶領20-30分鐘的小組討論,接著將小組打散、換桌繼續討論,且每次有一名成員留在原桌擔任桌長,向新組員分享前一段小組討論的重點概念。目的是透過新的組合不斷加深討論深度和詳細程度。不過研究團隊為了讓所有參與者都能參加到所有討論,決定不讓成員輪流留在原組,因此決定由研究團隊成員來擔任此角色,確保討論順利進行,但不針對主題提出意見。所有討論都有錄音和紀錄,根據質化內容分析方法,團隊在工作坊結束後把內容打成逐字稿並匿名處理,為參與者加上編碼以保護隱私,也同時確保在討論時能追溯每個人所提的意見。

  工作坊第2階段獲得最高分的4項主題於階段3繼續討論,分別是農電與能源轉型、農電與景觀、農電與獲利者、農電與政治。階段3還有另外3項主題引發討論:農電與農業、農電與環境永續以及農電與法規架構。下表根據這7大項目分別呈現民眾對農電的看法:

資料來源:編修自Ketzer et al.(2019)


  雖然就整體研究結果來看,民眾對農電的觀感較地面型太陽能更佳,但若屋頂及工業區仍存在安裝太陽能板的空間,農電要在市場上崛起其實相當困難。另外,若要獲得大眾對農電的完整看法,必須評估農電帶來的環境衝擊,可從面板的生命週期的分析著手。農電系統是否能與環境景觀結合,這點非常重要,民意希望避免農電對觀光旅遊業帶來負面影響,因此希望鎖定較「不美觀」的地區作為優先架設地點。從系統性的觀點來看,農電應結合現有的基礎建設及供應鏈,並與儲電設施結合,期望本地能以高效率、高經濟價值的方式使用產出的農電。民眾贊成農夫透過耕種及產電來獲利,表示無法肯定農電架設完成後農夫會繼續耕種,因此普遍認同實際從事農業生產須為必要條件,避免「假種田」情況出現。

  再生能源要成功推動,很大一部分仰賴法規架構及本地接受度,更甚於對技術層面的關注。民眾建議農電設施的擁有與維運最好由本地農夫及能源合作社共同負責,因為合作社在再生能源領域是已經建立起來的營運模式,也能透過經濟計畫提高本地民眾的接受度。我們的研究納入民眾對景觀美感、觀光休閒、糧食生產等面向的考量,以適當的經濟誘因及法規架構來討論農電技術。從永續規劃來看,發電廠位置應從市政府層級來決定,才能最貼近本地因素。完善的治理策略必須納入營運及投資結構,同時注重各地區對規模和集中發電的標準,但也不能疊床架屋,讓農地無法推動。民眾強調市議會及本地社群在推動再生能源上扮演重要角色,讓民眾在技術開發階段就能加入,等於在開發階段就加入使用者觀點,能讓決策流程更順利,有助於具備永續性的農電技術發展。



參考資料:

  1. Ketzer, D., Weinberger, N., Rösch, C. & Seitz, S. B. (2019). Land use conflicts between biomass and power production – citizens’ participation in th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of Agrophotovoltaics. Journal of Responsible Innovation. https://doi.org/10.1080/23299460.2019.1647085